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方仁表
幸福养老 浙里长寿
为养老服务领域共同富裕示范探路
本报记者 徐小翔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消息传来,整个浙江沸腾了。作为老年人,最关心的是在养老服务领域,浙江如何绘蓝图?就此,记者专访了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方仁表。
方仁表表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直接体现着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成色,浙江民政系统将加快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浙里长寿”名片,努力让每位老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的长寿生活。
记者:在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下,浙江如何找准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共同富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答:浙江是经济大省,也是人口老龄化大省。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浙江60岁以上老年人口1207万,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7%,处在全国平均水平,但是老龄化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中央赋予浙江的一项新的重大使命,既是金字招牌,又是重大政治责任,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直接体现着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成色,我们深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将从省域层面以“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为着力点,以“专业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升老年福利水平,不断拓展政策保障群体,不断丰富有效服务供给,不断加强综合照护能力,不断均衡城乡服务差距,努力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浙里长寿”名片。
记者:在接下去的探索之路上,我省老年人将会有哪些收获?
答: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加大投入,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我省城乡差距相对较小,这为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地区差距客观存在,总体来说浙北优于浙南,平原好于山区、海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完善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前完成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建立由供求关系为主要依据的机构养老床位建设引导机制,今年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2022年前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
二是聚焦失能失智长期照护,完善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建立覆盖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在养老机构设置专门区域。
三是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指导11个市和50万以上人口县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布局,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让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均衡覆盖。
四是开展“养老服务山海协作提升”工程,今年5月7日正式启动“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成效显著。
记者: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在养老服务领域将如何推进数字化改革?
答: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是全省域数字系统改革的重要内容,养老服务需要数字赋能。
根据数字社会系统总体要求,浙江省民政厅出台《浙江省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方案》,构建了1+5+N的总体框架,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并链接市场服务,实现“五个一”功能,即:一个平台提供养老服务供给,一组数据掌控养老服务资源,一部手机通办养老服务业务,一张地图展示养老服务态势,一套算法协助养老智能决策。
目前,养老服务系统已顺利完成“浙里养”1.0版的开发和推广,正在加紧推进2.0版开发,并指定单位进行七个应用场景的试点。随着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智慧赋能的力量会越来越大,财政补助将更加精准,工作流程将更加简便,老年人及其家庭将更有获得感。我们还要求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都至少要建有两家智慧养老院,在未来社区中配套建设智慧养老社区。
记者:您刚才提到“专业队伍建设”是推动养老领域共同富裕的突破口,浙江将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答:养老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幸福也好,长寿也好,最终都是要靠专业的“人”去实现的,我们考虑,护理员素质高——服务跟上——老年人愿意消费——机构赢利——护理员有更高待遇——更多的人投身养老,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可以有效破解难题,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此,我们认为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核心,“专业队伍建设”是推动养老领域共同富裕的突破口。
由此,我们提出了一个关键指标,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由现在的16人增加到2025年的25人,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指标。
为了实现这个指标,解决浙江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件事情:一是招得到人,鼓励专业院校多培养人才,引导用人单位多开展培训,让基数先增加起来,有人可招,同时也考虑引入养老机器人,减轻护理负担,提高人力服务效能。二是留得住人,因地制宜出台各种激励政策,提高待遇,提高社会地位,想方设法吸引人、留住人。三是用得好人,人才不能停留在低层次,队伍质量要提升上去,省里将继续选派优秀管理和护理人员出国进修,还将组织和参与各类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提升质量。
记者:我省正着力打造“幸福养老、浙里更好”品牌、建设“幸福颐养标杆区”,这与省委提出的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浙里长寿”名片有何内在联系?
答:“幸福养老、浙里更好”是浙江养老服务的宣传口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十四五”时期又进一步提出加快实施“幸福养老、浙里更好”养老服务先行计划。“幸福颐养标杆区”是201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
这几年我们一直努力以“幸福养老、浙里更好”为方向,努力建设“幸福颐养标杆区”,成效非常显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浙里长寿”名片,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是共同富裕场景下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从“幸福养老、浙里更好”到“幸福颐养标杆区”再到“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幸福”的基因一脉相承,从宣传“口号”到打造“金名片”,从实施“计划”到成为“体系”,这是一个不断厘清思路、不断探索积累、不断推进发展的过程。“幸福”是主观感受,“长寿”则是客观存在,“幸福”与“长寿”相辅相成、相互增益,“浙里长寿”对“幸福”提出了量化标准,是“幸福养老”的追求目标。
我们将加快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努力使每位老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的长寿生活,不辱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浙里长寿”名片的使命。
本文来源:浙江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