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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护航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1/6/2 11:36:07   |   来源: 互联网    |   作者:第六村康养摘录   |   浏览量: 246

 

随着我国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如何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有关政策布局成为全国各地的“必答题”。据数据统计,我市于200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4.6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7.56%。其中,65周岁及以上68.48万人,占比12.71%;70周岁及以上44.13万人,占比8.19%。

面对越来越大的养老压力,怎样才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让老年人不再感怀“只是近黄昏”?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充分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优势,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以法治力量为养老保驾护航

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银发浪潮”,加大法规制度供给,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养老法治化环境,对南昌来说,显得尤为迫切。

2019年10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同年11月,《条例》经过合法性、合宪性检查,于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此,南昌市成为全国继北京、合肥、沈阳、乌鲁木齐之后第5个出台《条例》的省会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法治化轨道。

从2017年的立法准备,到2018年的立法调研,再到2019年的立法制定,《条例》的制定前后历时三年。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介入参与立法工作,并由常委会领导率队先后赴外地学习考察,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各层面座谈会,进行仔细斟酌和反复修改,使法规职责更加明确、“干货”更加明晰、保障更加有力。

《条例》填补了南昌乃至整个江西优化养老服务的立法空白,并立足南昌实际和实践经验,推出了一批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制度设计。如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条例》着眼细节规定了建设标准、盘活资产、配建要求、运营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怎么建、建多少、怎么管等问题,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又如,《条例》规定“旧城区改造中,五亩以下难以单宗出让的土地,优先用于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优化养老服务的保障、引领和推动作用。

以执法检查促《条例》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转变养老服务观念,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改善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从2020年起,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条例》全面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 2020年8月28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第一年的执法检查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智慧养老+基础规划’,深入南昌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红谷滩区等地,详细了解了《条例》的实施情况。”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科副科长姜勇告诉记者,检查组主要聚焦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了《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全市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情况、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养老服务中心(驿站)网点布局和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并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法规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取得较大成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将持续跟踪关注《条例》实施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同时积极帮助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推动养老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谈及下一步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方向,姜勇表示,“今年是推动《条例》落地的‘创新突破+重点保障’年,市人大将重点围绕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养老、孝老和敬老政策体系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等开展执法检查,持续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参与、运行有序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以专项监督打通养老工作堵点 “项目推进情况怎么样?资金问题和场地问题解决了吗?” “初期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由市、县、乡按一定比例分担,后期运营经费多方筹措,大部分由乡贤能人赞助与村民自筹。村民将自家一栋200多平方米的闲置住房无偿给村里使用,解决了场地问题。” …… 这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第四监督小组就2020年市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的一幕。 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市人大监督小组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要求,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问题,推动责任部门制定细化建设方案,倒排项目推进时间,督促项目牵头单位与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和完善定期会商制度,着力破解“进度、质量、服务”等方面不平衡问题,并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开展专项督查,多措并举跟进项目质量进度情况,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经人大监督推动,责任单位积极作为,全市新建600个农村“颐养之家”、提升改造20个农村敬老院任务如期完成。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就“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县(区)政府整合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养老、卫生、文体、教育、商业设施相对集中的社区邻里中心,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本报记者 殷思萌

本文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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