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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强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刚性要求

发布时间: 2020/8/23 9:35:10   |   来源: 互联网    |   作者:第六村康养摘录   |   浏览量: 392

 

“听说,新建住宅小区都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不仅如此,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小区也要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进行配置。”盛夏,在甘肃省兰州市老年公园一角,几位纳凉的老人拿着一份报纸正在热议养老的话题。这天的报纸上,刊登着这样一条消息:《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7月1日施行。

“《条例》的出台,标志我省实现了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双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文新农在向《法治日报》记者谈起《条例》时表示,通过地方立法,让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文新农表示,推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文新农看来,这种“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积极应对甘肃省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截至2019年底,甘肃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446.1万人,占总人口的16.9%,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未富先老的省情使得社会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迫切需要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政策法规体系,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其次,适应老年人权益保障新形势的需要。伴随老龄化加快以及社会转型发展,家庭结构呈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致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老年人因赡养、财产分割、再婚、异地养老等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亟须用法律手段进一步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将政策规范上升为法律制度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促进了全省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层次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非常必要将这些经验、政策总结上升为法律制度。

文新农介绍,《条例》的制定出台,坚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突出甘肃特色相结合,聚焦难点,打通堵点,突出重点,努力为推动甘肃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突破瓶颈突出甘肃特点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条例》突破了许多困扰甘肃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年的瓶颈问题,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强化了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刚性要求。为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四同步”要求,明确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旧城区和已建成的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建设规划标准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目前,甘肃省农村养老矛盾多、困难大,是养老服务工作需要加快补齐的短板。”文新农介绍,在《条例》制定出台过程中,根据国家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甘肃省的农村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特别增加了甘肃省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适应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为了更符合甘肃省的现实情况,《条例》首先明确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服务满1年以上,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给予逐年代偿返还资助,并鼓励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制度。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加强安宁疗护病房、安宁疗护中心建设,为老年临终患者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照护和人文关怀服务。另外,外埠老年人到本省范围内子女所在城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在户口安置、医保结算、公共交通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惠,而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

医养结合作为专门章节

“医养结合是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这其中,养是基础,医是支撑,医养结合是关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蒋新贵认为,此次《条例》将医养结合作为专门章节,是一大亮点。

《条例》明确,养老机构、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与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协议合作,为收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在就医方面提供优先便利服务。鼓励发展老年医院或者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支持老年人聘请健康顾问,签约家庭医生。

同时,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应当整合中医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

据悉,甘肃省医养结合工作2016年开始启动,按照国家的整体部署,通过先行示范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一些模式机制,现已进入快速发展推进阶段。近期,经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民政厅等11个部门印发了《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22年期间加快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思路、目标、任务等。

根据这一计划,甘肃省力争到2022年,新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200家,占全国总体规模的5%以上;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8所;培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达到2.2万名,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蒋新贵表示,《条例》对医养结合的规定操作性比较强,“希望在《条例》正式实施后,全省的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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