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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养老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为目标,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质量,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破解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根本性难题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从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30条改革措施。
聚焦老年人养老支付能力弱、住不起养老机构问题,首次提出将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综合运用土地、财政等多种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成本可负担的养老服务。
聚焦破解大城市养老用地难、用地贵问题,着力深化养老服务土地供给制度改革,明确对于承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社会办养老机构举办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由各区政府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优先提供空间,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获取土地及设施,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商。
聚焦城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和郊区床位闲置问题,组织编制《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从优化养老服务资源空间配置、强化就近养老等20多个方面强化规划引领和资源统筹。
聚焦养老服务机构招聘难、留人难等问题,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等政策,建立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制度,根据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500元的岗位奖励津贴,对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毕业生分三年给予6万、5万、4万元入职奖励补贴,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18300名。
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瓶颈,朝阳区、海淀区全方位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相继被民政部、财政部评选为第四批、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特别优秀地区。
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和床边服务需求,北京市完成了驿站建设四年规划任务,全年新建成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家;积极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指导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将专业养老服务搬到老年人家中、送到老年人床边;在农村地区试点建设1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通过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志愿互助、政府支持,让村里虚弱失能需要社会协助的老年人、残疾人就近获得运作稳定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着眼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工作,加快养老助餐点建设。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累计建成运营养老机构544家,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62家、驿站1005家,“三边四级”就近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供需双补 保障养老服务提档扩面
坚持“既补供方、又补需方”思路,北京市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保障力度。
在机构支持方面,出台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推进设施改造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基层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农村地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环保改造三大工程,全面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优化机构运营补贴方式,全年累计为350家养老机构发放补贴1.6亿元,发放驿站运营补贴6000余万元。为减轻因疫情给养老服务机构带来的损失,出台了专项支持政策,采取了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补贴、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房租、降低公办民营机构管理发展资金等7项扶持措施,累计为符合条件的472家养老机构、979家驿站发放疫情补贴9992万元。此外,加大养老机构医疗保障支持,截至2020年底,全市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数量175家,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16家,与医疗机构签约的养老机构353家,养老机构医疗覆盖率达100%。
在福利保障方面,着眼构建人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对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等5类服务对象给予每月1200元-3600元的入住机构补助,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能住得起、住得上养老机构。出台《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指引》,发布《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并以此作为发放运营补贴和老年人补贴津贴的依据。落实《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约21亿元,75万多名老年人直接受益。
从严监管 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2020年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收官之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紧盯隐患整改等7个方面推进专项行动,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全面完成,养老机构基础指标合格率达到100%,100%机构实现医养结合,100%机构实现明厨亮灶。
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及星级评定工作,全年编制9项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地方标准,全市累计发布机构标准17项、居家养老标准12项;新评定或复评养老机构70家,全市星级养老机构累计达到430家,开业运营2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参与率达100%。出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建立驿站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驿站管理标准、服务规范,着力改善驿站服务质量。
做实信用监管,2020年发布21条失信数据,涉及15家养老服务机构。出台实施《北京市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查处违规骗取套取政府补贴养老机构1家,持续营造养老服务从严监管环境。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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